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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局特种证件查询网站

时间: 2024-04-05 01:52:07 |   作者: 半岛在线体育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定种类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3年一复审,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人员、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一定要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做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真实的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 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安监局部门或指定的培训中心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考核申请表》;

  3、经考核合格后,到原培训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不合格者,培训单位会通知其单位或本人。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做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真实的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办理换证手续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证书期满前3个月内,由持证人本人或其现在的聘用单位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准备操作资格证书延期所需要的材料,向就近的培训考核站提出申请。延期复核合格的,更换新的操作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原证书有效期过期后自动失效。

  (一)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四)近2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违章操作记录未超过3次;

  三、各培训考核站应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员是不是满足延期条件,并向省建筑安全协会提交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申请的下列材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正、副本原件;

  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一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和持证上岗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能延长至每6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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